2022-09-05 10:17:35 來源:央廣網
9月2日,記者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獲悉,鄭州市房屋租賃平臺住房租賃資金監管模塊開發建設工作已完成,正式啟動投入使用。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官方網站截圖
根據《鄭州市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住房租賃企業應在本市范圍內,選擇一家已與鄭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臺對接的銀行,設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并簽訂全市統一的資金監管協議。截至目前,已有8家監管銀行的平臺系統完成了與鄭州市房屋租賃平臺的對接,具備了開展住房租賃資金監管業務的能力,住房租賃企業的資金監管專戶開設情況會通過市房屋租賃平臺首頁進行隨時公布。
《辦法》指出,對于租賃周期超過三個月(包含三個月)的住房租賃合同,監管銀行會將租金按月釋放給住房租賃企業。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少于三個月的住房租賃合同,租金入賬后次日釋放。無論是否超過三個月,最后一個月的租金在資金監管解除時釋放。租賃合同期滿后10日內,租賃雙方未提出異議的,該合同對應的資金監管自動解除,監管銀行向住房租賃企業釋放剩余租金并將押金退回承租人。
據悉,該項工作全面推開后,廣大租房群眾可在市房屋租賃平臺選擇已接受住房租賃資金監管的企業,申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相關業務,租賃當事人的資金安全及合法權益將會得到有效保障。